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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贵州村两委换届十严禁十不准?
2021年贵州村两委换届是一件严肃工作,关系到村选不选好班子“,能够担当带领村民开展乡村振兴建设美丽乡村,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任,因此省委州委市委都做出以下“十严禁”“十不准”规定:十严禁是:1、严禁拉票贿选;2、严禁随意承诺;3、严禁干扰换届;4、严禁弄虚作假;5、严禁造谣诽谤;6、严禁寻衅滋事;7、严禁徇私舞弊;8、严禁损公肥私;9、严禁损坏公物;10、严禁玩忽职守。
“十不准”是:1、不准赠送礼品礼金;2、不准违规请吃消费;3、不准变相送钱送物;4、不准许诺派送财物;5、不准贿赂竞争对手;6、不准进行利益诱导;7、不准侵害集体财物;8、不准私下说情跑要;9、不准贿赂公职人员;10、不准从事其他影响公平有序竞选的情形。
2021年黄山市村两委换届要求?
在农村生活的朋友都知道一般几年就会举行一次村两委换届选举,2021年也就是新的一届。那么明年的村两委换届最新规定有哪些呢?
一、2021年村两委换届最新规定有哪些?
1、2021村两委换届最新规定参选者年龄为18周岁,且没有任何不良记录;参选者户籍在本村,为本村村民;2021村两委换届最新规定,参选者不一定是党员,但个人能力突出,在村里有一定威望;参选者个人品德高尚,为人处事大方得体;参选者具备一定能力,如退伍军人,返乡企业家,大学生;
2、2021村两委换届选举中拉票贿赂、随意承诺的;造谣诽谤、说情打招呼的;寻恤滋事、干扰换届的;弄虚作假、玩忽职守的;私分乱发、强行占有的一律从严处理,依2021村两委换届最新规定取消候选人资格,已经当选的当选无效,构成犯罪的,依法予以严肃处理;
3、2021农村换届选举新政策执行“2推1选、3公3无、”一刀切制度。支部书记的产生,地方选举最土办法进行推选,即“2推1选”;3公即公平,公正,公开,3无即无公示,无虚假,无不透明流程。
二、以下几种情况不能作村两委候选人?
1、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,公开发表违背党中央决定的言论,制造、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言论的。
2、被判处刑罚或刑满释放(缓刑期满)未满5年的,近2年受到两次以上行政拘留处罚的,存在涉黑涉恶13种重点情形之一的。
3、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党纪处分、撤职及开除政务处分和引咎辞职、责令辞职、免职(因问责)组织处理,尚未超过所受处分或处理有关任职限制期限的,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立案调查处理的。
4、煽动、组织群众非正常上访造成群体性事件的,参加邪教组织、参与非法宗教活动、带头搞封建迷信活动的,以威胁、暴力、欺骗、贿赂等手段破坏或妨碍选举的。
5、在民生、扶贫、“三资”管理等领域,有严重危害集体利益和群众合法权益行为的。
6、道德素质不高、群众普遍反映不好的,有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尚未撤销的。
7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不能正常履职的或其他原因长期不履职的,不具备正常履职身体条件的。
五个必须六个一律?
五个必须:
必须严肃换届纪律,坚决执行“十个严禁”“六个一律”。
必须严格换届程序,坚决做到步骤不减程序不变。
必须坚持教育在先,坚决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;
必须强化换届责任,坚决落实“一岗双责”。
必须加强换届监督,坚决做到有案必查有责必究。
严肃村(社区)“两委”换届纪律之“六个一律”:
对以买官卖官、拉票贿选、暴力威胁、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参选或当选的,一律取消参选资格或依照法定程序宣布当选无效,涉嫌违法犯罪的,移送司法机关处理。
对不按照法律法规规定、不遵循换届选举程序开展的选举,一律宣布选举结果无效。
对公职人员参与或干扰换届选举违规违纪违法的,一律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。
对参与或指使他人以暴力、威胁、欺骗或恶意造谣、贿赂、伪造选票、毁坏票箱、虚报选举票数等不正当手段干扰、妨碍和破坏换届选举工作的,一律严肃查处和追究责任,涉嫌违法犯罪的,移送司法机关处理。
对借换届之机突击花钱、私分公款公物、擅自处置集体资产的,一律从严处理,涉嫌违法犯罪的,移送司法机关处理。
对换届工作指导把关不严、组织领导不力、消极应付、处置不当、引发越级上访、集体上访或重大群体性事件,影响恶劣的,一律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。
九个一律十个严禁?
“十个严禁”
(一)严禁结党营私,对拉帮结派、上下勾联、搞团团伙伙和小圈子的,以人划线、任人唯亲、排斥异己的,培植个人势力、结成利益集团的,一律给予党纪政务处分。
(二)严禁拉票贿选,对通过宴请、安排消费活动,快递邮寄、电子红包、网上转账等方式赠送礼品礼金,以及打电话、发信息、当面拜访、委托他人出面等形式,在民主推荐和选举中搞拉票、串联、助选等非组织活动的,一律排除出人选名单或者取消候选人资格,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务处分,贿选的依法处理。
(三)严禁买官卖官,对以谋取职务、提高职级待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的,通过帮助他人谋取职务、提高职级待遇索取、收受贿赂的,一律先停职或者免职,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。
(四)严禁跑官要官,对采取拉关系或者要挟等手段谋取职务、提高职级待遇的,一律不得提拔或者进一步使用,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、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。
(五)严禁个人说了算,对以个人决定代替党组织集体研究决定的,授意、暗示、指定提拔调整人选的,一律取消相关任用决定,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有关人员责任。
(六)严禁说情打招呼,对为他人推荐提名、提拔调整疏通关系的,违规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和单位干部选拔任用的,一律作为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重大事项的情形记录在案,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、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。
(七)严禁违规用人,对借换届之机突击提拔调整干部、超职数配备干部、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的,一律宣布无效,并对相关人员依规依纪进行处理。
(八)严禁跑风漏气,对泄露、扩散换届人事安排等保密信息的,一律追究相关人员责任。
(九)严禁弄虚作假,对篡改、伪造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,在换届考察工作中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的,一律予以纠正,并视情节轻重对相关人员给予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。
(十)严禁干扰换届,对境内外敌对势力搅扰破坏换届的,严加防范、坚决打击;对黑恶势力、家族势力、宗教势力干扰影响换届选举的,违规接受境外机构、组织、个人提供资助或者培训的,以威胁、欺骗、利诱等手段妨害他人自由行使选举权的,造谣诽谤、诬告陷害或者打击报复他人的,一律严厉查处,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。
“九个一律”不得提名推荐:
(一)对于那些政治上有问题的。
(二)严重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。
(三)与敌对势力相勾结或接受国(境)外组织、个人参选资助或培训多。
(四)品行不端、道德败坏的。
(五)有行贿受贿、权钱交易行为的。
(六)有严重违纪违法给予组织处理、纪律处分或被判刑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处理的。
(七)有拉票贿选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的。
(八)在身份上弄虚作假或身份与代表性不一致的。
(九)没有履职能力或当选后不尽责、履职意愿不强的,一律不得推荐提名或继续提名为人大代表人选。
张春艳被判几年?
张春艳被判7年有期徒刑。原因是张春艳涉嫌盗窃罪,经过法庭审理后被判定有罪,并被判刑7年。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侵占他人财物的行为,属于刑法中的经济类犯罪。该罪行严重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和个人财产权益,将受到法律的制裁。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,我们应当自觉遵守法律法规,不从事任何违反法律的行为,维护社会和谐和个人尊严。